渭质强办发〔2020〕9号
渭南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0年度渭南质量奖的通知
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表彰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引导企业追求卓越,推广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质量和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双轮驱动作用,激励广大组织和社会各界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进一步提升渭南总体质量水平和城市核心竞争力,建设质量强市,推动渭南品牌走出陕西、走出中国、走向世界。根据《渭南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渭南质量奖每年评选一届,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质量强市委”)决定正式启动2020年度渭南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度渭南质量奖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质量工作成绩突出、质量创新能力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市和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在本市和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2020年度渭南质量奖提名奖授予质量管理水平优秀、自主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全市行业标杆示范作用或在质量管理模式创新、质量管理方法创新、品牌建设创新、质量技术攻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2020年度渭南质量奖参评范围共3类组织,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组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质量强市有关规定措施,主动服务渭南地方经济发展。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五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生产安全、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纪、弄虚作假以及质量失信等行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3.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其它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在质量管理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在本市同行业具有标杆示范作用或在质量管理模式创新、质量管理方法创新、品牌建设创新、质量技术攻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全市有值得推广的经验或做法)。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1.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中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或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2.近三年有较大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责任事件,有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重大用户(顾客)投诉事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3.参加“渭南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材料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依据《渭南质量奖评价准则》(附件1),申报组织需如实填写《渭南质量奖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成册,生产经营组织还需提供2017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申报材料须经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分局)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各申报组织应于11月15日前将签署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报送市质量强市委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科),并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原件以便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市质量强市委办公室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受理申报。
(三)资料评审。市质量强市委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资料评审,并根据资料评审结果,确定进行现场答辩的组织名单。
(四)陈述答辩。按照确定的陈述答辩组织名单成立答辩评审组,组织进行陈述答辩,并由评审组打分确定进行现场评审的组织。
(五)现场评审。按照确定的现场评审组织名单成立评审组,对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评审组提出现场评审报告。
(六)综合评价。对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提出获奖组织候选名单。
(七)会议审议。市质量强市委全体会议听取评审工作报告,并审议获奖组织候选名单。
(八)审定公示。通过审议的获奖组织候选名单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市质量强市委综合公示意见后,提出获奖组织推荐名单,上报市政府。
(九)批准公告。经市政府批准的获奖组织名单,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告。对获奖组织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奖励。再次获奖的组织只颁发奖牌和证书,不颁发奖金,不占用当年授奖名额。
四、其他事项
(一)渭南质量奖根据《渭南质量奖管理办法》设立“渭南质量奖”和“渭南质量奖提名奖”。
(二)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一经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组织应认真阅读《渭南质量奖管理办法》《渭南质量奖评价准则》等文件(有关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陆渭南市市场监管局或信用陕西(渭南)网站查询和下载),如实、规范填写申报材料,按A4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四)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结合行业或辖区实际,积极做好渭南质量奖评定的宣传、培育和推荐工作。
(五)有关政策咨询可联系市质量强市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陈学锋0913-2933688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东配楼603东室
电子邮箱:wnzjzlk@163.com
附件:1.渭南质量奖评价准则
2.渭南质量奖申报表(制造、服务、工程建设业组织)
渭南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