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渭市发〔2019〕19号)精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构建骨干体系,整体促进我市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教学能手评选和省级教学能手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各级教科研单位教研员,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2020年度未代课的教师不得参评)。各县市区上报市级参评教师中往届市级教学能手不得超过参评总数的10%。教师进修学校、教研人员比例之和不超过各县市区名额数量的8%。已获评陕西省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不再参评。往届市级教学能手不再命名。

二、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2021年全市分配参赛名额 340个,拟评选命名市级教学能手300名左右;遴选推荐参加省级教学能手评选教师92名。具体指标分配见《渭南市2021年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市级分配指标推荐人选。

三、评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参赛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心健康;教龄5年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素质要求。热爱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熟悉教育法规,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方法新颖,教学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能够熟练地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到课堂教学中;在专业教学领域能够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教学能力和水平在当地受到师生、同行和社会好评。

(三)教学实绩。任教以来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近3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20学时以上;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对所任学科的教材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能出色完成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和教师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能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好;近3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并在县级优质课评比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市级及以上级别同类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参与校本研修工作,承担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任务,并受到学员的好评。

(四)教研能力。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近三年主持或参与1项县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项目;公开发表1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撰写的教改论文、研究报告在县级及以上级别的研讨会上交流;或获得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或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校本教研成效显著,获得市级教育部门和同行专家的肯定性评价,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广。

(五)培训提升。能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提升培训,近三年接受县级及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50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凡未能按照要求参加国培、省培者,不得参加评选。

四、评选组织程序、标准及办法

(一)评选组织

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具体负责全市教学能手评选推荐的组织和日常工作。各县校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完善学科小组及专家库,对县校级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工作负责。

(二)评选程序

1.学校评选推荐。学校要成立由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组织校级评选活动,拟定学校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级评选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专家及有关领导组成。通过广泛开展县级评选活动,拟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级评选推荐。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及局属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开展市级评选活动,评选拟定市级教学能手并研究拟定推荐省级赛教人选。上述拟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予以命名和上报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选标准

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上课内容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学科课程标准执行。评选细则由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级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评选办法

1.县、校级评选采用随机抽题方式进行备课、讲课、反思、答辩,专家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按比例评选出推荐人选,经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市级评选采取书面考试,参评人选按序参加抽题、备课、讲课、反思、答辩,并由市教学能手各学科评审组对其综合素质进行打分考评,经合计书面考试、讲课答辩成绩后,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市级教学能手人选,并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渭南市教学能手”称号,颁发证书;拟定推荐参加省级赛教人选,并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推荐上报。

3.省级评选参评教师按序参加抽题、备课、讲课、反思、答辩,专家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按比例确定推荐人选,经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省级教学能手拟定人选进行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授予“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颁发证书。

五、评选安排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做到早安排、早布置、早落实,同时应将本县市区安排部署文件及相关制度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评选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保证质量。各县校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必须严格审查参评资格,凡未按照资格条件报送的,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取消参评成绩和资格。同时,要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层层选拔,逐级评选,公开公正。

(三)统筹学科学段,确保均衡。为了确保赛教的普惠和均衡,各县市区要统筹考虑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特别是关注乡村学校、薄弱学科、STEM教育、学前教育教师及教研员和高层次人才在各级评选工作中的比例,严格按照市上分配指标上报参评教师。

六、相关待遇及政策要求

(一)落实相关待遇。评为陕西省教学能手的,省教育厅、省人社厅颁发荣誉证书。各地、各校要负责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省教学能手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按月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标准;同时具备多个称号按最高标准发放。省教学能手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时优先晋职,并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负责督导教学能手津贴和待遇的落实。

(二)发挥引领作用。获得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教学能手的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教学能手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

(三)实行动态管理。

1.各级教学能手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由所在单位结合单位年度考核进行个人年度考核,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并对任期满5年的教学能手实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连任的依据。

2.在使用周期内未认真履职,经周期考核不合格或在本单位年度考核有1次不合格的,取消教学能手称号和相应待遇。凡离开教育教学岗位,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使用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发放津贴。

3.获得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和荣誉的,原则上应在本县区服务至少三年方可流动。对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将取消相关待遇,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边远贫困地区“挖取”人才的,将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包括各级师德先进、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选、骨干教师选拔与认定等资格。

4.建立“骨干教师”管理系统。各县市区应定期对辖区内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特级教师以及正高级教师流动情况进行调研,将私自流动(含辞职)人员信息于每年9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并由教师工作科汇总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要认真分析骨干教师流失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才留得住、用得上、教得好。

七、材料报送格式及要求

(一)《渭南市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2份,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使用Excel2003格式制作,往届教能要标注准确)。

(二)推荐人选材料

1.《渭南市教学能手审批表》、《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附件3、4),用Word2003文档制作,A4纸双面印制,各一式2份,电子、纸质版同时报送(往届教学能手只报《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

2.参评教师2020年校本研修工作总结、2021年校本研修计划、2018-2020年培训情况(在“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sneducloud.com打印)和本人2020年秋季任教年级10节课教案电子版。

3.参评教师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单位+县市区”命名。推荐人选材料纸质版一人一袋,封面打印材料清单;电子版一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以申报人“学段+学科+姓名+单位+县市区”命名。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在一览表、评审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确认。

(三)报送材料期限。各县、各校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相关附件电子版可登录渭南教育网http://www.wnedu.gov.cn/“局发文件”栏目下载)报渭南市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各校在评选工作中如有好的做法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告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教育局联系人:刘晓莉

联系电话:293085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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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南市教育局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