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农业农村局

渭南市临渭区财政局

关于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街道办事处: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渭农计财〔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实施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依据

根据财政部以及省市有关部署,结合我区粮食种植实际情况,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依据为小麦、玉米、水稻、大豆、薯类等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

二、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我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双方合同(协议)约定,各街镇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标准

根据我区2022年粮食实际播种面积基准测算,补贴标准不低于10元/亩。

四、发放流程

参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流程,由村委会对本村实际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种粮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面积进行登记造册,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由街镇政府核实报区农业农村,审核后通知各街镇录入一卡通系统,同时送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兑付系统,资金封闭运行发放到农民手中。各街镇务必于4月8日前将补贴信息电子版报区农业农村局,确保补贴资金4月中旬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民手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要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要夯实财政所、农办和各村责任,统筹推进,形成合力确保补贴发放工作抓实抓细。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街镇要规范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操作环节,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镇、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对各街镇发放过程进行随机抽查。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街镇要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种粮农民收入。

区农业农村局:联 系 人: 安娟娟  曹艳艳

联系电话:3039125

区 财 政 局 :联 系 人:魏 涛

联系电话:2130848

附件:1、2022年临渭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汇总表

      2、2022年临渭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明细表

渭南市临渭区财政局   渭南市临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2.doc